巴基斯坦对涉华未涂布誊写纸和印刷纸作出反推销终裁
宣布日期:2018-04-18 浏览次数:0
2018年3月30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宣布通告称,,,,,,对原产于或入口自中国、巴西、印度尼西亚、日本和泰国的未涂布誊写纸和印刷纸(UncoatedWriting/PrintingPaper)作出反推销终裁:上述国家涉案产品保存推销并对巴基斯坦海内工业组成了实质性损害,,,,,,故决议基于本钱加运费价钱(C&FPrice)对涉案出口商/生产商征收反推销税:中国为21.90%、巴西为42.80%、印度尼西亚为10.62%——20.66%、日本为50.39%、泰国为14.25%。。。。。。。裁决自官方公报宣布之日起生效,,,,,,有用期为5年。。。。。。。涉案产品的巴基斯坦税号为4802.5510、4802.5600、4802.5700、4802.6100和4802.6200。。。。。。。本案推销视察期为2014年10月1日——2015年9月30日,,,,,,损害视察期为2012年10月1日——2015年9月30日。。。。。。。
2016年1月16日,,,,,,应海内生产商代表BullehShahPackagingPrivateLimited提交的申请,,,,,,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对原产于或入口自中国、巴西、印度尼西亚、日本和泰国的未涂布誊写纸和印刷纸启动反推销立案视察。。。。。。。2017年4月26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宣布通告称,,,,,,对原产于或入口自中国、巴西、印度尼西亚、日本和泰国的未涂布誊写纸和印刷纸作出反推销初裁。。。。。。。